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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是否享有著作權

時間:2019-09-16

 

一、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權嗎?

我國《著作權法》第十一條規(guī)定:著作權屬于作者。創(chuàng)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。根據我國《民法通則》的規(guī)定,公民的權利始于出生,終于死亡。著作權是一項公民權利,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,均可依法享有。《著作權法》第十條規(guī)定:著作權人享有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,即以復制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覽、發(fā)行、攝影、電影、電視、錄像或者改編、翻譯、注釋、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,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,并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。

二、著作權糾紛應當如何處理?

關于著作權糾紛應當如何處理,根據著作權法的規(guī)定,一般有以下幾種:

(1)和解:當事人有自行解決的意向,可以協(xié)商處理版權糾紛。

(2)調解:當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(版權局、著作權保護機構如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、版權保護協(xié)會、律師事務所,以及自然人等)調解著作權糾紛。

(3)仲裁: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(xié)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,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。

(4)訴訟: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(xié)議,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,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
三、義演是否要向著作權人付費?

如果表演可以不向著作權人付費,必須是未向公眾收取費用,即不向公眾收門票或其他任何可等同于費用的財物; 必須是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; 被使用的只能是已經發(fā)表的作品。只有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,才屬于合理使用范圍內的免費表演,否則,作品的著作權人有權要求付酬。

義演是將演出所得收益全部捐獻給希望工程等社會公益事業(yè)或其他需要資金的地方。對于義演,雖然表演者不收取報酬,但是觀眾還是需要付費的,因而不屬于著作權法規(guī)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圍。表演者表演著作權人的作品,就需要征得著作權人的許可,并支付報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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