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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專利】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有什么規(guī)定

作者:行之知識產權   來源:   時間:2020-06-02

 

 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一種對于產品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技術方案所提出的專利申請,不少人對于這種專利的申請范圍不太了解,那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有什么規(guī)定?以下就是行之整理的內容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  一、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有什么規(guī)定
 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:產品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。
 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,是指可以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。無確定形狀的產品,如氣態(tài)、液態(tài)、粉末狀、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,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。
 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構造,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、組織和相互關系。
  二、一項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能同時申請兩種專利嗎
  一項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可以同時申請兩種專利,但是同樣的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。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(fā)明專利,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,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,可以授予發(fā)明專利權。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申請專利的,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。
  三、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成功后有什么權利
  根據專利法規(guī)定:發(fā)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都不得實施其專利,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專利產品,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。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都不得實施其專利,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。
 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,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,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。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(guī)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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