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名稱是
專利申請的必備要素之一,也是社會公眾了解專利信息的第一著眼點。專利申請過程中對其命名,既要滿足專利審查的要求,也要充分延展專利信息的涵蓋范圍。
專利名稱該如何命名
《專利審查指南》的一般性規(guī)定:
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應當清楚、簡要、全面地反映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主題名稱以及發(fā)明的類型。
規(guī)定過于籠統(tǒng),有無具體標準?
對于專利名稱,一般重點審查五個方面:
1、滿足一致性:名稱與請求書、說明書等資料一致。
2、具有全面性:名稱應當全面、清楚地反映要求保護的專利主題。
3、非技術術語: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,包括人名、單位名稱、商標、型號等。
4、無含糊籠統(tǒng)詞語:名稱不得含有語意含糊的詞語,如“及其他”、“及其類似物”等。
5、符合字數(shù)及標點符號要求。
連字數(shù)符號都有要求,專利命名太嚴苛了吧?
是的,專利申請及審查是一項嚴謹?shù)墓ぷ?,任何小的瑕疵都可能造成申請不成功?br />
專利名稱中不能含有不確定性的詞語和非技術性的詞語,也不要與現(xiàn)有的專利名稱近似,同時還要清晰明了的說明專利內(nèi)容以及技術方案。專利申請及審查中的各項要求都非常重要,它們不僅決定了專利審查的時間,也決定了專利能否成功獲得授權。如果專利申請人不清楚專利申請的相關流程和要求,可以委托給專業(yè)的代理機構來申請,這樣不僅可以有效降低專利申請被駁回的風險,也能提高申請的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