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 首頁 > 常見問題> 商標注冊 > 【商標】所有人都可以提出商標異議嗎?
在異議期內(nèi),任何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或者個人,均可以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,他們既可以是利害關系人,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。異議書應寫明:
1、被異議商標的名稱、初步審定編號、類別、指定使用商品、《商標公告》期號和公告日期;
2、引證的注冊商標或初步審定商標的名稱、核定使用商品、類別、注冊或者審定號;
3、詳細陳述提出異議的理由。異議必須用書面形式提出,向商標局寄送正副本各1份。